2013年第一次動員日通告

 


動員日比賽簡章

比賽相關表格

NCC動員日公文
 
高分經驗提示:
1、功率須固定(必備)
2、以最小功率(視比賽狀況自行決定)
3、通聯越遠分數越高
4、通聯越多電台
5、與團體電台、特殊電台
、YL電台通聯(分數加倍)

2013年第一次全國動員日(FIELD DAY) V/UHF通訊比賽簡章

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 (CTARL)
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 ARES委員會。
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北部分會。


主 旨:
動員日之目的在於訓練業餘無線電操作人員,於國家社會發生急難事件時,能義務而有效率的提供全面性通訊服務網,所規劃以通訊比賽為方法的訓練課程。

方 法:
於動員日中,各參與人員以最快速、安全的方法,攜帶所能動員之無線電通訊設備至所欲實驗定點,儘可能和臺灣地區(含金馬及各離島)之業餘無線電台通訊。

比賽日期:2013年 8月 10日(星期六)本地時間中午12:00起,至8月 11日(星期日)本地時間中午12:00止,共計24小時。

比賽人員資格:領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皆可參賽。

建議使用頻率:VHF 144.75 ~ 145.56 MHz, UHF 430.1 ~ 431.9 MHz, 正式賽採用FM MODE。
       VHF 50.11 ~ 50.1225 MHz ,測試賽採用SSB MODE。

訊號報告:訊號強度RS+流水序號(從 001 開始)+使用電源方式+輸出功率。


說 明:
一、訊號強度RS請依實際接收狀況程度確實報告對方。
二、流水序號 VHF(2米、6米)和UHF(70公分)三個頻段分別記錄於記錄表,各由001開始。
三、使用電源方式代碼:
  A:表示使用市區交流電。
  G:表示使用發電機。
  B:表示使用蓄電池。
  N:表示使用自然力。如太陽能、風車、水力、人力發電機,發電後充入蓄電池。
四、輸出功率小於1瓦特者亦報為1瓦特,實際功率請記錄於記錄表上。
  但輸出功率2 0m瓦 者,以M代碼,報讀識別區分。

例如:*59001A5:表示訊號強度59,第一個QSO,使用市區交流電,發射輸出功率 5瓦特。
   *47143B15﹕表示訊號強度47,第143個QSO,使用蓄電池為電源,發射輸 出功率15瓦特。

呼叫方式:CQ FIELD DAY!.... CQ FIELD DAY!B?????! B?????! CONTACT!.
呼叫動員日!呼叫動員日!B?????! B?????! CONTACT。

比賽組別:1.單人室外組。 2.單人室內組。3.多人室外組。 4.多人室內組。 5.六米波測試組。
*第1、2組別:須能獨自完成通訊記錄表之填寫,而且只能一次發射一個訊號
*第3、4組別:兩種組別可於VHF或UHF頻道上同時發射各一個訊號。
 參加人員由第1、2、3、4組別中選擇一組參賽,並可自由加報第5組別。


分 數計算:
一、輸出功率20mW之電台,無論其所QSO電台輸出功率與呼叫區,每次完成可得15分。
  輸出功率1瓦特以下(含1瓦特)之電台,無論其所QSO電台輸出功率與呼叫區,每次完 成可得10分。

二、輸出功率超過1瓦特以上之電台:
  1.與20mW之電台完成QSO者,同一呼叫區可得10分,不同呼叫區可得20分。
  2.與1瓦特以下(含1瓦特)之電台完成QSO者,同一呼叫區可得5分,不同呼叫區可得10分。
  3.與1瓦特以上、10瓦特以下(含10瓦特)之電台完成QSO者,同一呼叫區可得3分,不同呼叫區可得6分。
  4.與超過10瓦特以上之電台完成QSO者,同一呼叫區可得2分,不同呼叫區可得4分。

三、與YL電台或與團體電台(包括特殊紀念電台)完成QSO者,該分數加倍,
  如團體(紀念) 電台主控為YL者,僅能加分一次。


乘數值:
一、同一呼叫區沒有乘數值,不同呼叫區之乘數值只能用一次。

二、輸出功率20mW之電台,與任何不同呼叫區QSO之乘數值為20。與金馬地區QSO之乘數 值為30。

三、輸出功率1瓦特以下(含1瓦特)之電台,與任何不同呼叫區QSO之乘數值為10。
  與金 馬地區QSO之乘數值為15分。

四、其它輸出功率之電台,與0至9區不同呼叫區QSO之乘數值為5分,與金、馬地區QSO 之乘數值為10分。


計 分:基本分之和再乘以乘數值之和,總分為2米波VHF分數加上UHF分數。

例如:
1.輸出功率1瓦特以上之電台,QSO同一呼叫區電台計有:
 1瓦特 4個( 5分x 4=20分)
 10瓦特以下 25個( 3分x25=75分)+ 10瓦特以上 30個( 2分x30=60分)
 合計 20 + 75 + 60 = 155

2.再加上QSO不同呼叫區電台計有:
 1瓦特 7個(10分x 7=70分)
 10瓦特以下 16個( 6分x16=96分)+ 10瓦特以上 4個( 4分x 4=16分)
 合計 70 + 75 + 60 = 182分

3.共計通訊分數是:182+155=337分。

4.另乘數值計有:
 金、馬離島 2 個(10分x 2=20分)+ 其它呼叫區 4 個( 5分x 4=20分)
 合計 20 + 20 = 40分。

5.所以通訊總分應為:337分/通訊分數 x 40/乘數值= 13,480分
總 分:VHF總分數加上UHF總分數之和。

自行計分要領:
*先行確認自己所參賽之輸出功率為何(1W以下含1W)。
· 再參考與對方完成QSO時之訊號報告最後一項輸出功率為何,計算得分。
¸ 若對方之呼號與我方不同呼叫區完成QSO時(第一次)就有乘數值。

獎勵方式:
一、填寫內容完整詳實之成積紀錄表,包括:
  1.動員日成績表。
  2.動員日通訊紀錄表,UHF(70公分)、VHF(2米波、6米波)分開填寫。
  3.重複通訊核對表。
   參賽者須將前項表格於2013年9月10日前寄達成績單至承辦單位者皆有參賽獎。
二、各比賽組別依總分最高者,頒發全國總冠軍獎牌乙面(參賽人數眾多之地區另設地區獎項)。


注意事項:
一、動員日專用表格請自行影印。
二、每一個新的乘數值須於第一次完成不同呼叫區QSO時,填寫於記錄表(Log Sheet)上。
三、每一頻道都須附上「重複通訊核對表」。
四、參加室外組比賽的人員請攜帶主管機關核發之操作執照。
五、於比賽中如有緊急狀況時,經大會人員通知時應立即停止,並自動加入援救行動。
  而 該次比賽成績將不予計算。
六、單人組操作時間總計不能超過18小時。休息時間每次不得少於60分鐘,且須清楚記錄於
  記錄表(Log Sheet)上。
七、VHF和UHF輸出功率必須相同。本活動本著業餘精神,一切採榮譽制。參賽人員使用收
  發射機之輸出功率、操作、控制應自行負責。
八、參賽者使用之發射機與天線之間,須位於電台所在地500公尺圓周內,並以導線連接。
九、與非業餘無線電人員所作之QSO不予計分。
十、成績單須於2013年9月10日前寄達主辦單位(22099 板橋郵局14-412號信箱),以郵戳為憑,過期不予受理。


喪失資格:
一、送審核的成績單表上未註明參賽組別,或其內容未依規定詳細填寫而導致審核錯誤者。
二、成績單表上未計算自己成績總分,或是計算成績總分與審核後成績總分相差2%以上者。
三、用非業餘方式誘導以通訊者,如電話、中繼站或交叉頻道通訊
  (即VHF發射UHF接收, 或UHF發射VHF接收)。
四、使用發射功率超過其執照所核定之限制者。
五、操作時間超出規定時間,或設備記錄不實與記錄表無法辨認。
六、電台以移動方式參賽亦喪失參賽資格。
七、於比賽中更改參賽組別予棄權論。
八、VHF與UHF輸出功率不相同者。

* 2013年6月修訂版*

 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本會各分會會長及所有會員:

本(102)年度第一次「動員日」活動,訂於本年8月10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時起至8月11日中午十二時止,共計廿四小時。

由於「動員日」活動本身,兼具教育訓練與野外休閒性質:以熟練各項野外通信技術、通信比賽,及提供家人共同參與戶外郊遊露營、培養家人感情與默契之機會,實為一舉數得之活動。

參加方式:組團或單人參加皆可。
比賽辦法及表格:於本頁面上方圖示下載

 

中華民國業餘無線電促進會 ARES委員會謹啟
102年6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
系統維護.CTARL Web group